补贴15%!舟山最新出台→
小布从市财政局获悉
近日,舟山出台
《水产养殖保险补贴细则》
明确市级对参加浙江省政策性
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养殖主体
按当年度实际保费
给予15%的补贴
有效减轻养殖户保费负担
该补贴细则将
实施到2025年12月
一起来看具体补贴细则
↓ ↓ ↓
补助对象
参加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养殖主体。
保险品种
当年度纳入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品种,共8大类(详见下表)。
2023年纳入试点的渔业互保品种共8大类,详见下表。 | |||
| 序号 | 互保产品 | 适用范围 |
| 1 | 海水鱼类养殖互助保险 | 网箱(平板、全浮、重力式深水网箱、桁架 类)、池塘及其他设施(大型围网、工厂化) 海水鱼类养殖 |
| 2 | 浅海贝类养殖互助保险 | 贻贝、牡蛎、扇贝、鲍鱼等浅海贝类延绳、 浮筏和吊笼等养殖 |
| 3 | 浅海藻类养殖互助保险 | 插杆式和全浮式紫菜养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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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海水池塘蟹虾贝养殖互助保险 | 海水池塘内蟹类(青蟹、梭子蟹)、虾类(脊 尾白虾、南美白对虾)单养;贝类(蚶、蛏、 蛤)单养;蟹类(虾类)与贝类混养 |
| 5 | 虾类养殖互助保险 | 土塘、高位池等养殖 |
| 6 | 淡水鱼类养殖互助保险 | 池塘、山塘、稻田、工厂化等养殖 |
| 7 | 龟鳖类养殖互助保险 | 池塘、稻田、全生态等养殖 |
| 8 |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互助保险 |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|
补助标准
市级对当年度参加浙江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实际保费给予15%的补贴,且最多不超过县(区)该项补助金额。
补助流程
每年各县(区)海洋经济发展局会同县(区)财政部门对辖区水产养殖投保情况进行审核汇总,报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审核。
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根据审核情况,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,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,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(区)。
各县(区)在收到市级资金文件后,应根据下达的资金、任务等要求,及时拨付资金。
各县(区)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,加大资金投入,切实减轻养殖户负担。本补助细则的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。
深水网箱养殖大黄鱼
据了解
市财政局近年来持续加大
对水产养殖行业的
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
每年投入约2000万元
用于打造我市水产养殖综合体系
助推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